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3418883812
公司新闻
境外投资备案(ODI)实际操作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8-20 09:44 更新时间: 2024-11-26 07:02

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经济活动日益频繁。“一带一路”项目的蓬勃发展昭示着中国正更多的通过实际行动参与到国际金融体系的建设。日益庞大的中资也在国际市场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外直接投资(ODI, 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是指我国企业、团体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投资,并以控制国(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的经济活动。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主动参与国际分工 , 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规避国外贸易壁垒,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的积极举措。

ODI的活跃与否很明显与资金“走出去”的政策严宽直接挂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10 亿美元,相较于2018年4月份上升61亿美元。近期,受到地缘政治不稳定、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也秉持“扩流入、控流出、降逆差”的监管态度,改为窗口指导,对于大额外汇出境都需要先去外汇局沟通,强化外汇管控。现就ODI相关备查文件整理如下:

序号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监管态度

1

外汇局

2009.07.13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

1. 境内机构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

2. 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及其形成的资产、相关权益实行外汇登记及备案制度;

3. 境内机构向境外汇出的前期费用,一般不得超过境内机构已向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的境外直接投资总额(以下简称境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5%(含),并需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1. 总体上是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细化

2. 释放鼓励中资参与对外投资的信号。

2

商务部

2014.09.06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1.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2.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3.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4.企业申请境外投资核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二)《境外投资申请表》(样式见附件3),企业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三)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鼓励“走出去”;

2、集体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

3

外汇局

2016.06.0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 号)

鼓励外汇资金流入,鼓励外债结汇,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并且自愿结汇比例上限达到。

释放鼓励“扩流入”信号

4

央行

2016.11.29

《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306 号)

1.境外债权放款主体:境内企业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且注册成立 1 年以上;

2.放款人、借款人:股权管理关系;

3.放款人在办理放款业务前外管部门前置备案登记,并在放款余额上限内放款;

4.明确境外放款额度;

5.放款资金来源:不得为个人资金或自身债务融资;只可为经营性所得;

6.放款期限 6 个月—5 年内,超过 5 年应备案;放款原则可展期1 次,逾期应说明合理原因等

1.细化以往境外放款的规定;

2.人民币境外放款政策监管逐渐趋严;

3.跨境人民币和外汇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本外币一体化的宏观审慎监管思路;

4.内保外贷、跨境委贷等业务将进一步缩紧。

5

发改委

2016.12.0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信息报告报送格式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6]2613 号

增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强调 ODI 方式投资的合理性、真实性

8

外汇局

2017.01.2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 号)

1.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

2.进一步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

3.完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统计:主动报告留存境外收入;

4.执行并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政策: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防止资金外流;

5.加强境外直接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强调 ODI 投资真实性、合规性。

1.“扩流入、控流出”:鼓励资金流入、加强对资金流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

2.打击贸易项下只出不进以及报关与付汇主体并不一致情形。

  

通过上述法规政策的整理,不难看出,我国对ODI 的整体态度上是积极的,但仍然存在相应的限制。“扩流入、控流出”也将是我国境外投资的长期基调。另外从各文件对于 ODI 方式投资的合理性、真实性的强调来看,我国对于资金外投本质上仍存保守态度。



联系方式

  • 电  话:13418883812
  • 联系人:高经理
  • 手  机:13418883812
  • 微  信:13418883812